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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2025-02-21 03:23 来源:网络 点击:

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一、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的前提,取决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需要。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请律师的情况:

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1. 法律问题复杂:如果离婚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可能需要请专业的律师来处理。

2. 涉及证据收集和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需要收集大量的证据或者需要处理一些法律程序,例如申请法院调查令、申请鉴定等,可能需要请律师来协助处理。

3. 涉及隐私和保护个人利益:如果当事人涉及隐私或者需要保护个人利益,例如涉及商业利益、知识产权等,可能需要请律师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

4. 需要调解和谈判:如果当事人需要与对方进行调解或者谈判,例如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可能需要请律师来协助处理。

当事人对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不太了解,或者需要处理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请律师来协助处理。当事人对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比较了解,并且不需要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可以考虑自己处理离婚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涉及到人身和财产权益,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诉讼离婚一般是50元至300元。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所以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法律依据:《诉讼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起诉离婚需要起诉费吗?

1、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一种方式之一,很多人都选择用这样的方式结束婚姻。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