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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申请理由怎么写)

2023-09-28 08:58 来源:网络 点击:

不定时工作制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申请理由怎么写)

不定时工作制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是自由职业者,还需要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流水等。这些材料一般在公司网站上都可以查到。如如果有需要,可以自己上网查询一下。一般情况下,只要材料齐全,审核通过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不过,自由职业者想要拿到工资,还是要通的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当然,也有一些自由职业者,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所以就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了。

不定时工作制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申请理由怎么写)-第1张图片-

“朝九晚五”可能是小伙伴们

最常听说的一种工时制度

但是

有的工作受到种种限制

没办法固定时间上下班

这个时候

企业该怎么办呢?

……

符合以下情况的

可以向人社行政部门申请

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快和人社君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一起来了解一下

工时制度

工时制度即工作时间制度,据现有情况,我国目前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

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制度要求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

●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显然,根据标准工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比较固定,且延长工作时间有明确严格的限制条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这类工时制度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制度特点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

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工作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因工作性质需要连续作业、连续休息的职工;生产经营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生产一线人员;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呈现明显淡旺季的企业的生产一线人员;因工作地点较远需要安排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职工。

不定时工作制

这类工时制度是指,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制度特点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第八条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高级管理人员(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中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司机、秘书;外勤、销售业务人员;实行工资与工作量挂钩的长途运输人员、押运人员;实行工资与工作量挂钩的机场、铁路、港口、仓库部分装卸人员;安全保卫、非生产性值班人员;

不定时工作制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申请理由怎么写)-第2张图片-

最后为大家附上

网上办理链接

http://www.fjbs.gov.cn/

符合条件的话

就赶紧申报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