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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母亲最终未能逃脱法律制裁,她究竟犯下了何等违法行为

2025-02-17 03:14 来源:网络 点击:

曲婉婷母亲最终未能逃脱法律制裁,她究竟犯下了何等违法行为

提起曲婉婷,我们都会想起她的那首脍炙人口的歌曲《我的歌声里》。然而,近年来关于曲婉婷的新闻却并不多见,这其中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母亲张明杰涉及贪腐案件。张明杰究竟犯了哪些罪行,以至于让她面临如此严重的法律制裁呢?

2016年,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对原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贿选案的主谋者陈铁新,以及其母、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赵洪祝、原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魏鹏远、原我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裁李新华、原我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杨凯旋、原我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刘广迎等2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中,张明杰作为陈铁新的母亲,被指控为受贿罪。

据指控,张明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75.9184万元、港币1,870,000元、美元300,000元,折合人民币6,518.618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她还涉嫌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

2017年1月,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明杰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案。法院认为,张明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明知其子经营的公司资不抵债仍提供资金支持,致使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数额巨大;隐瞒境外存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应依法并罚。

2018年10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张明杰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明杰不服上诉,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张明杰的行为,社会舆论普遍持负面态度。有人认为,作为公众人物的母亲,本应该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道德榜样。然而,张明杰的行为却让人难以苟同。她利用自己的权力,为儿子谋取私利,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让曲婉婷背负了沉重的舆论压力。

尽管曲婉婷在国外过着相对优裕的生活,但她在社交媒体上始终没有回应过有关母亲的争议。这也让很多人对曲婉婷产生了误解。然而,作为一名艺人,曲婉婷需要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同时也需要面对来自社会的各种声音。

曲婉婷母亲张明杰的行为确实犯下了严重的违法行为,让她自己和家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希望每个人都能从中吸取教训,珍惜公共资源,遵守法律法规,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